第二章 傲慢與偏見:成長(節錄)

念研究所的前幾年,我住在一間髒髒小小的大學公寓,陸陸續續的與一些被分配住這兒的商學院學生分租。他們會一起去尋歡作樂,回來時洋溢著雞尾酒味和前程遠景,或者呼朋引伴在電視機前吵吵鬧鬧。我呢,則悶坐房裡,像老鼠一樣藏身洞穴。那真是相當小的一個房間。我的桌子是一塊寬寬厚厚的木板,底下墊著兩個小櫥櫃;床是老舊的扁平沙發床,就擺在地板上。一張堅固厚實的椅子、一個窄小的書架、一台二手電腦 —— 房間很擁擠。我習慣睡到中午,然後熬夜念書到凌晨四、五點,我把舊羊毛毯釘在窗框上、阻擋通風口安全燈發出的強光。凌晨三點是我的泡麵或英式鬆薄餅晚餐時間,打開廚房的燈,我會稍待一下,讓蟑螂有逃之夭夭的機會。

我將近三十歲了,換句話說,還過得跟大學生一樣。我的成長有些麻煩——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回學校。我曾經在外闖盪好幾年,做過好幾份工作,但是始終沒學會如何獨立面對生活。諸如買洗髮精等簡單的事情,常常讓我精神分裂、搞不清楚狀況。我會像個剛醒的夢遊者,手拿一瓶洗髮精、站在店裡,奇怪自己怎麼到店裡的,接下來又該做什麼。是的,我會想你進這家店是因為你需要洗髮精洗頭髮,現在,走到店的前面櫃台付錢。

說實在,如果我在成長為大人方面有些困擾,也不太令人訝異。作為家裡三個小孩中最小的——小了幾乎六歲之多——我經常被當成小小孩對待。我媽媽非常愛我、支持我——我是「她的」孩子,長得像她,也讓她想起她崇拜的父親——但是她也把我看待成小孩。然而最重要的人是我父親,他控制了全家人。在要求和損傷我的同時,他待我如小孩,卻未付出愛和支持。他期望很多,給我很清楚的訊息:他認為我成事不足,敗事有餘。

回想起來,父親顯然為金錢和物質煩惱不安。他和他的父母曾經是二次世界大戰的難民,他們在最後一刻逃出歐洲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,但有許多家人來不及逃離。雖然他全力抹去了捷克口音,仍然深受早年經驗的影響。不用花的錢他一毛都不花,一根迴紋針也絕不浪費。他不僅非常嚴苛、壓制,用打罵要求好成績,又在教養過度的階段保護過頭。

他不希望我們冒險犯難、探索可能性或嘗試失敗,他要我們按照他的計畫:念科學(他自己是工程師)、上醫學院,盡早開始賺錢(至少,這是對哥哥和我的規劃。姐姐呢,能把自己嫁出去就不錯了)。別浪費時間、別三心二意,這世界是危險叢林,轉錯的彎越少,對你越好。他已經算計好你必須做到哪些事以維護生活保障,我們自己的重新盤算完全不算數。

父親一看到我打不開瓶罐(10歲時),或搔頭寫報告(15歲時),就會插手幫忙解決問題,而不讓我用自己的方式解決。他的本意良好,想在我能處理得當之前,讓我免於周遭折騰所帶來的痛苦與麻煩。「我已經處理好了,」他說,「希望你能學習我的經驗。」但是他的方法忽略了他不可能時時在我旁邊當救火隊的事實。所以我從來不了解如何照顧自己,如何應付推銷員、如何理財,如何以以自己的方式生活於這個世界。於是28歲的我由於害怕做錯決定,只能盯著洗髮精猶豫不決。

我不得不回到哥倫比亞的學校,父親的工作就在這兒,所以不用付學費,我大學也是在這裡念的。我可以去芝加哥念的,但是搬到陌生城市的前景,周圍幾百哩沒有半個認識的人,不是我能想像絲毫的事。所以我又回到了老地方,住在父親辦公室附近的一間公寓。

父親偶爾會來看我,帶我去中國餐館吃午餐。他不太高興我主修英文──估計他餘生都得金援我──我們邊吃炒飯邊吵。「如果我有自己的事業,」他說,「就會拉你加入,但是你一定會拒絕。」我就提醒他,他曾跟他父親發生過什麼事。他父親在服裝區經營小本生意時,他也不想接手賣拉鍊的家業,就跟我不想當醫生一樣。但是說了也無助於我們的關係。

事實是,他沒想到我會念完研究所,他甚至沒想到我會進研究所。不論下一個挑戰是什麼,他總認為我無法勝任。因為總之——這完全是個循環邏輯——他不是老是在幫我解決問題嗎?

他不認為我過得了第一年,由於我高中時的法文成績才C——而他能說六種語言——他覺得我無法取得語言學分。「感謝你的支持噢!」我說,然後謝謝他的午餐,回我破舊的公寓。

當我讀《艾瑪》時,我住在這間公寓,也與女友在此分手。接下來一年我讀珍‧奧斯汀的其他書時,仍住在這兒。那是我研究所三年級結束時的夏天,我的課程都修完了(語言課程也過了),正在準備秋天的期末考──恐怖的口試資格測驗。在四個月內,我大概要念一百本書,然後接受四位教授兩小時的閉室考問。這是一種流程儀式,一旦通過——如果過了——以專業術語來說,就離成熟更近一步,也成為教授之一(我父親當然認為我過不了,「你必須讓工作適合你!」他說)。但是,不管成熟有什麼其他意義,我還搞不清楚自己可能有什麼問題。

那個夏天,我一個人擁有整個空間—— 一個商學院二年級學生,來自達特茅斯(Dartmouth)的紈?子弟,找到更好的住所搬走了——我從早讀到晚。刷牙時念、吃泡麵時念,甚至走在街上也念(需要相當的協調,我發現)。夏天過了一半時的某一天,非常突然、意外的,我戀愛了。

我熱戀的對象,當然是伊莉莎白‧班奈特(Elizabeth Bennet)。我以前怎麼抗拒得了這位《傲慢與偏見》的女主角呢?她是我所見過最迷人的角色。聰明、機智,充滿樂趣與笑聲——在她旁邊,你會備感生氣盎然。當她老姐珍(Jane)滔滔不絕的說某些新朋友「年輕人就應該這樣」,「感性、有幽默感、活潑」,伊莉莎白淡淡的回說:「他也很英俊,年輕人就應該這樣,如果有可能的話。」伊莉莎白也堅強、開朗而勇敢,忠實的她會像母獅子一般保護你。當珍探望一些附近的名流朋友而不幸生病時,伊莉莎白想也沒想就徒步跋涉過三英哩的泥濘去照顧她——一點也不在乎她姐姐的朋友是否覺得她看起來很狼狽。

跟我一樣,伊莉莎白也有難相處的家人。珍宛如夢幻—— 甜美、親切、有耐心,是可以吐露心事的知己。她們的三個妹妹則不然。排行中間的瑪麗(Mary),所有的想法都來自於書,愛吊書袋,令人厭煩,比方,「虛榮(vanity)和驕傲(pride)不同,但是常常被當成同義詞使用‧‧‧」。最小的兩個妹妹凱蒂(Kitty)和莉蒂亞(Lydia),是傻呼呼、愛賣弄風騷的花癡。她們的父親是聰明人——每回他講話,我都會坐挺一些,他和伊莉莎白的關係好玩又有趣——但他的力氣都花在與她們神經兮兮、愚蠢可笑的母親爭吵。他們兩個就像長期合作的喜劇搭檔,更糟糕的是他們都明白。「你以煩我為樂,」班奈特太太埋怨道:「你一點都不同情我可憐的神經。」「親愛的,你誤會我了,」她先生回擊:「我極為尊重妳的神經,它們是我的老朋友,至少這二十年來,我一直聽到妳體貼的提到它們。」

我也很高興伊莉莎白跟我一樣,對結婚沒什麼興趣(她有那樣的父母,誰能怪她?)。「如果我決心嫁個有錢老公,」她說:「或任何老公‧‧‧」,當然,仍無法阻止她媽媽擁有自己的想法。每天窗簾一拉開,班奈特太太一醒來,所有的念頭都是想把女兒們嫁掉,跟老公叨念著該去認識剛搬到附近的闊少查理‧賓利(Charles Bingley),免得其他媽媽們先認識他。

很快的,姐妹們認識了賓利和他更有錢的朋友達西先生(Darcy)。兩個人截然不同。賓利像隻小獵犬般興高采烈。「真是我的榮幸啊,」第一次見面時,他就跟朋友說:「我從來沒認識過這麼多令人愉悅的女孩。」但是達西就像暹羅貓般高傲了,只要有人以錯誤的方式接觸他,他就把自己舔乾淨。在遇見伊莉莎白之前,他甚至惡劣的冷落她。當朋友建議他邀她跳舞時,達西反對說:「她還好,但是沒有漂亮到可以打動我。」這儼然是一種個人侮辱。是哪一種白痴,居然看不見伊莉莎白‧班奈特讓我愛慕的每一個特點?女主角也同意。當她妹妹與賓利迅速墜入愛河時(他正是珍所謂的「年輕人就應該這樣」),她寫下達西是無法忍受一本正經的人。很快的,第三位年輕人來了,他從小就認識達西,證實了她對他個性的所有臆測。


第五章 勸服:真實友誼(節錄)

無論能成為別人真正的朋友,我有多麼開心,更教我開心的是,我也一直有位真正的朋友相伴。她是我青年運動營碩果僅存的朋友,比我更了解我自己。她老教我不爽的是:她很愛直言不諱地指出我所做的蠢事。好比說,有次我準備拿她朋友歐諾(Honor)的名字開個白痴的雙關語玩笑,她卻打斷我的話:「比利,這些她早就聽過了。」她總是盡量避免冒失唐突,但這些話聽起來還是一樣刺耳傷人,讓我感到自己的渺小愚蠢。只有當我從奧斯汀那兒一方面了解何謂羞辱,另一方面學到友誼的真諦,才發現多年來朋友對我的鞭策指責,我有多少理由要感謝她。她一直設法讓我上得了?面──也許她認為我可以成為這樣的人──而且她對我有信心,相信有朝一日我會脫胎換骨。

不出我所料的是,以前人們會問我倆為什麼不乾脆交往算了。這個問題讓我火大。難道男女之間不能有純友誼嗎?普世的想法顯然不是如此。我終於看了電影「當哈利碰上莎莉」,最後卻只發現整部電影的重點只在於男女之間不可能有純友誼,「因為『性』從中作梗」。這個道理我放眼望去,無所不在。異性或許會聲稱「只當朋友」,但放心吧,那個訊息底下總是暗潮洶湧。

這個看似普世看法最令人討厭之處在於:它暗指男女對彼此真正有興趣的只有性。談天、合作、或任何一般的活動,似乎絕無可能。彷彿我們不只是性別不同,而且根本是不同種類的生物。

這個嘛,這是奧斯汀拒絕相信的另一個概念。事實上,據我所知,她是挑戰此概念的先驅之一,而她最直接的挑戰就在《勸服》一書展露。在萊姆港的那趟旅程中,待人們正式相互介紹-一邊是安妮、瑪麗等人,另一邊是哈維爾夫婦和本威克上校──女主角似乎時常發現自己跟本威克在一塊兒。他們有許多共通點。兩人都為失去的愛而悲傷,安妮和本威克分別為溫特華斯和未婚妻、也就是哈維爾上校已故的妹妹哀悼。兩人都靦腆溫和又細心體貼。而且他們原來都喜愛讀詩。不只一次,亦非兩次,而是三次在傍晚和早晨「安妮發現本威克上校正靠近她……安妮發現本威克上校再次接近她」──兩位同樣單身、沒有感情束縛的年輕男女,由衷深刻地談論當天最喜愛的詩人:拜倫勳爵(Lord Byron)和沃爾特‧史考特爵士(Sir Walter Scott)。

然而,雙方都沒有對彼此擦出任何火花。奧斯汀挑戰我們,看我們是否認為他倆會進一步交往,而她這麼做是為了給我們上一課。一對男女,即便青春洋溢且單身,也可以談話交心、相互理解、相互體諒、相互吸引、甚至誠如安妮和本威克,在沒有來電的情況下分享私密的想法和感受。換句話說,男女之間是有純友誼的。

本威克並不是女主角唯一的男性友人。哈維爾上校是另一位-身為已婚男子的他,或許相對安全,但跟女人結交朋友卻同樣罕見,就算時至今日,也很可能會引人側目。兩人交鋒的場面接近小說尾聲。哈維爾在人群中央,「態度真摯、平易近人又親切,給人一種跟他認識更久的感覺」,邀請女主角跟他聊天。他們很快便轉向兩性誰對愛情比較忠貞不移的話題。男人跟女人,誰的愛比較持久?誰又愛的比較深刻?兩人當然為各自陣營辯護,直到哈維爾提出他認為最具決定性的證據:

「請聽我說,所有的歷史、所有的故事、散文和詩詞都反對妳的看法。倘若我的記憶力有本威克那麼好,就能馬上引述五十個句子支持我的論述。況且,我這輩子所看過的書,應該沒有一本不提到女人的反覆無常。歌曲和諺語全都論及女人的善變。不過或許妳會說這些書全都是男人寫的。」

「或許我會這麼說。是的,沒錯,請不要特別引述書上的例子。講到說自己的故事,男人總是比我們佔優勢。他們所受的教育比我們高出許多,筆就握在男人手中。我反對拿書來證明任何事。」

「筆就握在男人手中」:但這句話再也不是事實。這是振奮人心的一刻──奧斯汀高聲宣佈自己作家的身分,她在英國小說的土地上植入女性主義的一面旗。但這一幕並非塑造女性主義的論點,它本身就是女性主義的論點。安妮和哈維爾在對話中享有同樣的立足點,在相互尊重、互有好感、彼此珍視的情況下辯論。奧斯汀要告訴我們的是:男女是可以平等的,所以男女也可以成為朋友。